如您是广东省内抄表到户的用户,居民办理过户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办理银行划扣电费还需提供新账号的开户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
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如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旧户主无法提供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声明内容:新户主无法取得旧户主身份证明资料的原因,承诺提供所有的过户资料合法。
②旧户主已去世:补充提供死亡证明
③新的房产证未领取: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如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发票。
④小区批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431343662量办理过户:经办人身份证明,具有业主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
由于不同地市,资料存在差异,具体资料详情可以致电供电客服热线95598咨询。
准备好以上资料,通过手机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使用“我的用电gt;gt;业务办理gt;业务变更gt;更名过户”功能,或登录中国南方电网统一服务平台,使用“我的业务gt;业务办理gt;过户”一键提交业务申请。(注:
1、如物业权属未过户,建议物业权属过户后再办理电表过户。
2、如旧户有欠费,需结清电费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