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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合理吗?

帮助5人 4.5w浏览 #房产纠纷 匿名 2020-07-06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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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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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
    这样的房屋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土地年限为40年时正常情况。(土地年限是从开发商办理出让合同的那天算起。)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按照现行政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对业主进行补偿。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全文
    8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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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私自占用或购买土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但是,当这种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者将会面临着诸多选择。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选择,我在此做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假设他符合各项条件且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需要回收的情况下,便会得到批准。
如果获得了续期的许可,那么使用者需要与有关方面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能够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进行危房强行拆除了情况。
其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提交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房产都将会由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这意味着您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也将随之失效。
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以下的第三点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综合问题。
最后,即使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请求,但是根据现行法规仍无法得到批准(例如因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收回土地),即使如此,土地使用权仍然会被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不过,对于地上的房产部分,国家将按照收回时其残存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若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政府也有权依法征用该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剩余使用寿命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房产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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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私自占用或购买土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但是,当这种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者将会面临着诸多选择。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选择,我在此做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假设他符合各项条件且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需要回收的情况下,便会得到批准。
如果获得了续期的许可,那么使用者需要与有关方面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能够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进行危房强行拆除了情况。
其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提交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房产都将会由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这意味着您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也将随之失效。
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以下的第三点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综合问题。
最后,即使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请求,但是根据现行法规仍无法得到批准(例如因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收回土地),即使如此,土地使用权仍然会被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不过,对于地上的房产部分,国家将按照收回时其残存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若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政府也有权依法征用该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剩余使用寿命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房产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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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私自占用或购买土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但是,当这种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者将会面临着诸多选择。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选择,我在此做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假设他符合各项条件且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需要回收的情况下,便会得到批准。
如果获得了续期的许可,那么使用者需要与有关方面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能够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进行危房强行拆除了情况。
其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提交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房产都将会由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这意味着您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也将随之失效。
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以下的第三点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综合问题。
最后,即使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请求,但是根据现行法规仍无法得到批准(例如因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收回土地),即使如此,土地使用权仍然会被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不过,对于地上的房产部分,国家将按照收回时其残存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若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政府也有权依法征用该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剩余使用寿命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房产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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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私自占用或购买土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但是,当这种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者将会面临着诸多选择。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选择,我在此做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假设他符合各项条件且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需要回收的情况下,便会得到批准。
如果获得了续期的许可,那么使用者需要与有关方面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能够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进行危房强行拆除了情况。
其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提交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房产都将会由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这意味着您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也将随之失效。
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以下的第三点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综合问题。
最后,即使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请求,但是根据现行法规仍无法得到批准(例如因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收回土地),即使如此,土地使用权仍然会被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不过,对于地上的房产部分,国家将按照收回时其残存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若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政府也有权依法征用该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剩余使用寿命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房产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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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所有,私自占用或购买土地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但是,当这种使用权期限届满以后,土地使用者将会面临着诸多选择。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选择,我在此做详细介绍。
首先,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假设他符合各项条件且不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需要回收的情况下,便会得到批准。
如果获得了续期的许可,那么使用者需要与有关方面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如此一来,您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便能够得以持续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进行危房强行拆除了情况。
其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能及时提交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房产都将会由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这意味着您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也将随之失效。
以上两种情况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以下的第三点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综合问题。
最后,即使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请求,但是根据现行法规仍无法得到批准(例如因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收回土地),即使如此,土地使用权仍然会被国家以无偿的方式收回。
不过,对于地上的房产部分,国家将按照收回时其残存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同时,若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政府也有权依法征用该土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剩余使用寿命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房产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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