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就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工资中的1.5倍,2倍和3倍的法律依据来源。通俗地讲,就是正常工作日加班,给1.5倍工资,周六、周日加班给2倍工资,国家法定假日(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加班给3倍工资。
此外,国家对加班的时长还进行了规范,劳动法规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