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人欲购买贵公司开发项目号楼号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在本人签署《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前,本人确认:
1、贵公司已告知本人:上述房屋由贵公司预出租给他人,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贵公司已向本人出示《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已知悉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
2、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如本人最终购得上述房屋,本人认可上述房屋已存在的租赁关系,《房屋租赁合同》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人同意:在与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由本人与房屋承租人按照原合同条款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出租人变更为本人。如届时未重签《房屋租赁合同》的,不影响租赁关系的转移,《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将自动转移给本人。
如本人违反上述确认与承诺内容,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买受人: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