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结论
要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责任标准
以合同约定为准。购房合同一般都有签订合同后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从其约定。
四、审判实际
就本案而言,在合同无相关违约责任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签订购房合同时间尚短,卖方未交付房屋,且不履行对卖方无重大影响时,法院一般不会强制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而是适用损害赔偿的违约金方式,金额一般不高。
五、开发商实际
若卖方为正规开发商,从开发商角度,要求违约金会比要求继续履行更为合适,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违约责任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