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一年的二手房,如属下列两种情况不可以买卖:
1.房子有银行按揭,且还未达到提前还贷的时间条件。
有部分银行要求贷款满一年才能提前还款。如这套二手房,刚好是在前面所说“部分银行”办理按揭的,那没法申请提前还款。
房子还欠银行的钱,取消不了抵押,在房产交易中心就办不了过户手续。
2.在当地限卖对象范围内。
2017年4月份开始,多个城市出台“限卖”政策,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3年,甚至5年才能转让,冻结了房子的流动性。这些限卖城市包括厦门、广州、珠海、惠州、杭州等,范围较广。具体限购政策,可向房管部门查询。
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中的其中一种,房子不能买卖,办理不了过户。
如采用“先签协议,后续达到可买卖条件,再过户”形式转让,风险非常大:
1.卖方可随时反悔不卖,或一房多卖,“以房抵债”,到时买方“钱房两空”。
2.因政策变化,买方没有购房资格或贷款资格,或因房价下跌,买方变卦要求退款,导致出现交易纠纷。
如在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恭喜,房子可买卖,但对增加的税费要心中有数。
增值税按全额征收5.6%,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征收(不能计算原值的按全额1%征收)。换句话来说,现在转让这套房子比满2年后转让,要多交一项增值税。
因而,在签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在协议中约定清楚税费的承担范围,是各付各税还是由其一方全包。避免过户时发现税费增加了再扯皮,不利于交易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