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中介方):
甲方(房屋卖主):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机构(买方中介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为其寻找并带看后的二手房产/合作楼盘房源,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该房产位于: 房 ,面积
为: ㎡;房屋产权号:
2、上述房产买卖双方协商定总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3、乙方已对意向选择的上述房产进行了现场验看,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整,诚意金由买方中介方保管,以此委托中介方与房东进行洽谈,要求房东保留该房屋 个工作日,如若乙方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时,乙方将于在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房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清该房首付款,同时乙方同意按实际成交总额 1 %支付乙方中介方居间服务佣金。甲方中介服务费由甲方与卖方双方共协。
4、现甲乙双方中介机构已跟房东协商并得到房东确认以上事宜,房东同意给乙方保留 个工作日做贷款咨询事宜;
A、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因乙方无法通过公积金的贷款,将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诚意金(不计利息);
B、若乙方的公积金可以达到上述的贷款金额,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拒绝交易,否则视乙方违约,将有权不退还该诚意金;
C、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条款约定给予回复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将视乙方违约,房东则有权将上述房产另行出售且乙方所交纳的诚意金将不予退还,做为乙方违约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