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往往要求双方承担相应的义务,拥有对等的权利,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者都享有哪些合法权利呢?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否则可以拒绝接房。因此造成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当实际面积少于暂测面积时,购房者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款项或者解除合同。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如产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的交付期限及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