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
以上就是关于未成年人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的相关问题介绍了,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继承了财产之后仍然是需要对先前欠下的债务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该债务超出了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外,该继承人无需进行债务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