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劳动者应当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诊断资料,诊断机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诊断资料,根据各方面的诊断分析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