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清分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分的,所处罚金已缴清,记分周期结束后(清分日,即初领行驶证日子)系统会自动清分;有罚金未缴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记分会转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2、有被记满分的,需要缴清罚金并参加满分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
(1)车管所根据违法地交警队反馈的信息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清分;
(2)个别车管所处置清分时对异处违法满分扣证的,考试合格后还需要行驶人持行驶证到核发地车管所进行核实才能消除记录,避免因网络原由信息反馈存在不到位或误差。增加说明:实习期的记分与清分无关,系统会单独标记计量作为监管参考,只要实习期内累计有记满12分的,都会注销实习期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