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解决流程
一、申请
1、由乡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议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乡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手续(82年5月14日之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乡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乡村建房申请书、乡村建设用地准许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手续可否合法,用地界线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准许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议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