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之前发转正前薪水,14日开始发转正后薪水。薪水是累加出勤日的日薪水。日薪水计量方法如下: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工人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薪水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则计薪日”即用于日薪水的计量的月计薪天数,在薪水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事项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薪水,加班费计量,工作不够一个月时的薪水计量等等,都与“规则计薪日”及日薪水数相关。月计薪天数、日薪水、小时薪水的折算方法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薪水:月薪水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薪水:日薪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