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浙江丧假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帮助5人 3.4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0-08-16 吉林吉林市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劳动侵权解决法务
    劳动侵权解决法务
    62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关于浙江丧假产假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产假可休国家规定的98天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共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42 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全文
    12 2020-08-1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6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浙江丧假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74****7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长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0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77****656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19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20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浙江省陪产假规定2024有哪些
该市男方陪产能够休假十五天,并且在该休假期间内需要照常发放工资,并且享有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可以在生育的时候享受九十八天的产假,并且可以在产前休假十五天,如果多生育一胎的话,则可以增加十五天的产假。
10w+浏览
浙江丧假规定是什么
浙江地区丧假政策规定: 企业员工在本人婚礼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葬礼时,可申请1至3天丧假。 直系亲属特指父母、配偶及子女。 需经单位行政领导审核批准。 请遵守相关规定。
1w浏览2024-04-26
浙江嘉兴婚假天数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浙江省,现执行的婚假标准为三天。
根据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方可登记结婚,享受三天婚假。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如结婚双方分处两地工作,依据实际距离长短可额外申请路程假;
对于再婚人员,其与初次结婚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雇佣单位应针对再婚员工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与初次结婚员工同样的婚假待遇;
劳动者在合法婚姻中有权享受相应假期,婚假是指劳动者在结婚期间获得的假期,且由雇佣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此举旨在对劳动者进行精神上的安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福利政策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婚假的实施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7w浏览
浙江丧假
10w+浏览2024-10-29
浙江省生产销售假药罪涉案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省生产销售假药罪涉案金额的规定是不明确的,只要犯罪嫌疑人一旦实施犯罪行为,不管金额是多少都会进行判刑。对于一般情节的犯罪行为的,人民法院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行为人的情节比较严重的,法院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浙江省丧假规定是什么
浙江省地方法规规定,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用人单位应给予一至三日丧假。 此规定源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文件《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申请婚丧假以及路程假的有关通知》。 而《劳动法》对此未具体规定。
1w浏览2024-04-26
浙江嘉兴婚假天数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浙江省,现执行的婚假标准为三天。
根据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方可登记结婚,享受三天婚假。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如结婚双方分处两地工作,依据实际距离长短可额外申请路程假;
对于再婚人员,其与初次结婚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雇佣单位应针对再婚员工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与初次结婚员工同样的婚假待遇;
劳动者在合法婚姻中有权享受相应假期,婚假是指劳动者在结婚期间获得的假期,且由雇佣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此举旨在对劳动者进行精神上的安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福利政策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婚假的实施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7w浏览
丧假 浙江
10w+浏览2024-10-25
浙江省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规定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规定的判决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了人体严重危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而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浙江省产假规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w浏览2025-02-25
浙江嘉兴婚假天数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浙江省,现执行的婚假标准为三天。
根据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方可登记结婚,享受三天婚假。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如结婚双方分处两地工作,依据实际距离长短可额外申请路程假;
对于再婚人员,其与初次结婚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雇佣单位应针对再婚员工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与初次结婚员工同样的婚假待遇;
劳动者在合法婚姻中有权享受相应假期,婚假是指劳动者在结婚期间获得的假期,且由雇佣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此举旨在对劳动者进行精神上的安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福利政策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婚假的实施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7w浏览
浙江婚丧假
10w+浏览2024-10-18
浙江产假多少天2025新规定
1、浙江省的产假,生一孩158天,二孩、三孩188天。2、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3、根据地方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1w浏览2025-01-10
浙江嘉兴婚假天数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浙江省,现执行的婚假标准为三天。
根据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方可登记结婚,享受三天婚假。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如结婚双方分处两地工作,依据实际距离长短可额外申请路程假;
对于再婚人员,其与初次结婚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雇佣单位应针对再婚员工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与初次结婚员工同样的婚假待遇;
劳动者在合法婚姻中有权享受相应假期,婚假是指劳动者在结婚期间获得的假期,且由雇佣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此举旨在对劳动者进行精神上的安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福利政策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婚假的实施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7w浏览
浙江省丧假
10w+浏览2024-10-27
浙江产假多少天2025年新规定
在浙江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妇,生育第一个子女可享158天产假,第二或第三个子女则享188天。全国范围内,女性工作者分娩时有98天产假。在浙江省,女性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产假外,生育第一个子女可额外获60天延长产假,第二或第三个子女分别再增90天。产假时间自生育日起算。
1w浏览2024-05-22
浙江嘉兴婚假天数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浙江省,现执行的婚假标准为三天。
根据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周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方可登记结婚,享受三天婚假。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如结婚双方分处两地工作,依据实际距离长短可额外申请路程假;
对于再婚人员,其与初次结婚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雇佣单位应针对再婚员工按照相关法规,予以与初次结婚员工同样的婚假待遇;
劳动者在合法婚姻中有权享受相应假期,婚假是指劳动者在结婚期间获得的假期,且由雇佣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此举旨在对劳动者进行精神上的安抚,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福利政策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他们的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婚假的实施对于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3.7w浏览
浙江最新丧假
10w+浏览2024-10-08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