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闭破产企业各类人员基本情况
1、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全民所有制职工、合同制职工、混岗集体工、移交社会职能人员、工伤职工及职业病人员等人数;
2、离休和退休人员人数;
3、抚恤人员人数;
4、集体企业职工人数。
(二)职工安置渠道及安置所需费用情况
1、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人数及所需费用;
2、拟领取经济补偿金人数及所需费用;
3、拟移交地方管理的社会职能人员人数及所需费用;
4、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拟安排人员人数及所需费用;
5、拟执行破产提前退休政策及拟提前退休人员人数;
6、拟移交管理的离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人数;
7、利用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拟安置人员人数。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社会保险费有关情况
1、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法;
2、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晋政办发〔〕33号规定项目);
4、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5、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等。
(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情况
1、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2、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及原因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清偿及解决办法等。
(五)工伤职工及抚恤人员保障计划
1、16级工伤职工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
2、710级工伤职工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
3、抚恤人员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等。
(六)职工相关权益保障计划
1、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及解决办法;
2、企业拖欠职工基本养老金情况及解决办法;
3、企业拖欠职工失业保险金情况;
4、企业拖欠职工医药费情况及解决办法;
5、企业拖欠工伤职工、抚恤人员待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