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舟山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盖章就可以了。申请条件:
1.属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性人才,包括来舟山自主创业、投资办厂、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或对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优秀人才;
3.在舟山本岛范围内无住房。暂时未在舟山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到舟山市人才评荐服务中心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2个月。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申请人才公寓需具备的条件如下:必须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在市本级建立公积金账户,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开始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其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任何房产(或本人、配偶及日常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除此之外,还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获得者,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各类人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
一、
二、三等奖或省科技进步
一、
二、三等奖的杰出人才;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含在体育、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国际、国家级奖项的特殊人才);市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