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如果被执行人用暴力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可以适当延长一至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
第一条
第二项至
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