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年底一起处理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交通违法行为可于年度审查期间同步处置完毕,然而,出于谨慎考虑,建议尽早处理为佳。
若机动车存在违法记录而未得到妥善处理,将无法顺利参与年度检查,即便成功完成车辆外观检查环节,交管部门亦可能不会颁发检验合格证书。
因此,只有在所有汽车违法行为均已按规定予以处置之后,才能进行全面的年度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姿昌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迹高扒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念灶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