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另一半、爸妈、娃儿。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解决申请手续且无另一半、爸妈、娃儿的,由其弟兄、姊妹代其申请;无弟兄、姊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手续。
2、受理组织: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组织。
3、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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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手续真实、提交手续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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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手续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组织核实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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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提交手续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手续。
(二)花费核算县级定点医疗组织:由县级定点医疗组织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花费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手续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赔偿范围内的医药花费和赔偿金额,并填写《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住院赔偿表》,签订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组织: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花费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手续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赔偿范围内的医药花费和赔偿金额,并填写《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住院赔偿表》,签订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事项和赔偿金额进行审核,签订审核意见。
(三)花费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组织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花费,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住院赔偿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