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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虽健在,但年岁过大,家人不想让老人知道子女亡故,怕刺激老人伤心。这种情形遗产继承能怎样处理?

帮助5人 5w浏览 匿名 2020-08-22 湖北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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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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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女儿有继承权,死亡一方的父母还在吗有再婚吗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您如果需要帮助,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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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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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虽健在,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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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
对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债务,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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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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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方死亡怎么离婚?
婚姻一方死亡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了,因为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夫妻之间的关系就自动的解除了。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就已经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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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继父继母的遗产,成年继女有权继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探讨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享有继承权这一问题上,关键在于他们是否建立起了抚养关系。
若存在这种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便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反之,如果没有抚养关系的存在,则双方均无权互相继承遗产。
抚养关系的定义具体来说是指,继子女接受了继父母的抚养和教育,同时,继父母也得到了来自继子女的赡养和扶持。
针对这一概念,我将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时间共同生活,并且实际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具备了继承继父母财产的资格。
其次,当其生父或生母再次结婚时,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或者在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且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曾尽到过赡养和扶持义务的话,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因此继子女也就无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最后,虽然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是如果继子女的生活费用完全或部分由其生父或生母提供,或者尽管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和教育义务,然而继子女却未能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同样应当视为抚养关系的存在,从而使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互享继承权。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这并不妨碍他们继续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妻子未退钱侵占罪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法定刑罚范围以及构成要件,其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倘若行为人以非法手段隐匿或据为己有的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且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在被索要时依旧拒绝归还原主,那么便有可能面临法院二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相应额度的罚金罚款;
至于那些情节更为恶劣的违法者,比如非法侵占他人敏感财产如遗忘物或埋藏物等情况下,数额同样巨大,且拒不交出的,则需接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即判处二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并且附加相应的罚金。
其次,所谓侵占罪,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且数额较大,且在被要求归还时仍拒绝交出;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看,该罪行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且其行为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工人在工地死亡赔偿命价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员工如在工作场所不幸身故,可申领丧葬补贴金,金额为当地区域六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对于其家属,我们将根据他们与死者的关系以及在死者生前对其主要经济支持情况,发放抚恤金。
具体计算方式为:
配偶每月领取劳动者工资的40%作为抚恤金;
而其他亲属则按每个人每月领取劳动者工资的30%支付抚恤金。
若涉及到无经济来源或缺乏劳动能力的亲属,他们的抚恤金将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同时,我们还将向那些去世的员工发放一份一次性的补偿金,数额是死者生前所在国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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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方死亡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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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户口一定要挂在父母名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孩童户籍归属问题,需依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以下是相关要点:
1.通常来说,孩童户籍应与父母保持一致,既可登记于父亲名下亦可登记于母亲名下;
2.若新生儿父母均为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则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在办理户籍时所需材料如下:
1.父母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毕证明;
4.父母结婚证。
对于符合落户条件者,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应证明文件。
出生登记流程如下:
1.新生儿出生满一个月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凭《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居民户口簿》前往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对于超计划生育所生的婴儿,在其父母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之后,婴儿方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3.非婚生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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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方死亡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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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务员退休之后不幸去世,其家属将获得以下两笔相关赔偿:
1、丧葬补助金,金额相当于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亲属抚恤金,根据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以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依靠死者生前供给主要生活来源并丧失劳动力的直系亲属们。
这其中,符合条件的配偶每月可领取对应40%的份额,其余亲属则按各自情况领取对应30%或20%的份额,对于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的抚恤金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水平。
关于亲属的具体范围,则需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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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方死亡如何离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婚姻一方死亡如何离婚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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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全款房产抵押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合法抵押之后,此类资产便不再被视为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责任范围内。
在结婚之前所背负的债务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而那些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其中一方在事项发生以后予以追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则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产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那么这部分债务将被排除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外;
但若债权人能举证证实这笔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那么这笔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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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无理由离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长期分居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可依据相关法规随时提出解除婚约。
关于离婚的方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大类。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则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该份离婚协议中需明确记载双方自愿离婚之意愿,同时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
如有一方坚持离婚,可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亦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调解仍无法挽回感情破裂的局面,则会依法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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