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如在工作场所不幸身故,可申领丧葬补贴金,金额为当地区域六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对于其家属,我们将根据他们与死者的关系以及在死者生前对其主要经济支持情况,发放抚恤金。
具体计算方式为:
配偶每月领取劳动者工资的40%作为抚恤金;
而其他亲属则按每个人每月领取劳动者工资的30%支付抚恤金。
若涉及到无经济来源或缺乏劳动能力的亲属,他们的抚恤金将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同时,我们还将向那些去世的员工发放一份一次性的补偿金,数额是死者生前所在国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