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被解雇,应当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除本人严重违法,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产假期间被解雇,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