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
(1)只有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人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接,续缴社保。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的规定,当事人自动离职的,应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劳动合同解除书的出具问题;
3、只有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50条的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当事人才能续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