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缴纳社保仲裁受理吗
涉及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所引发的争议,仲裁机构通常会予以受理。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各地区的具体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程序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通过仲裁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等,以此来证实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雇佣关系,并且用人单位确实没有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未缴纳社保有哪些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雇员在公司工作期满一整年后,有权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此项补偿金将作为对雇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肯定和奖励。
此外,对于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未能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雇主需全额予以补缴。
同时,若是在合同签署环节出现了疏漏,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雇主需要向雇员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公正的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的明确规定:
若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雇员均可自主决定结束与雇主之间的劳务关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保障雇员的劳动安全或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二)未能按时足额发放雇员工资;
(三)未能依法为雇员按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费用;
(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伤害到雇员合法权益;
(五)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导致双方劳动合同程序不规范,合同效力终止;
(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雇员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未缴纳社保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对于未按照法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其数额并无固定定式可言,应当根据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后最终确定。
通常情况下,若由于雇主未能依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从而引发了相关利益受损情况,受害人则有权利向雇主要求经济赔偿。
赔偿的酌情数额可能涵盖到由于社会保险未及时缴纳而使当事人无法享受到的各项权益,比如养老金的损失、医疗费用报销的损失等等。
具体的计算过程相对较为繁琐,需要结合多种要素进行核算,就如同养老金的丧失部分,这便需要依据受害者的工作年限、其薪资水平以及当地有关社会保障事业的政策法规等各个方面做整体性的判断和考虑。
倘若受害人因为雇主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选择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那么他们还有可能因此获得一定额度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按照该工人工龄的长短决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总而言之,关于未按照法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其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仲裁机构常受理社保缴纳争议,但处理需依据各地法律法规差异。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仲裁维权,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证明雇佣关系及单位未履行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