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已经和公司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2、针对加班时间,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工作时间,企业因为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标准工时制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没有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而长期让你们加班,属于违法行为;
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每周周六加班近10小时,违反劳动法;
4、针对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平时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1.5倍,周六、周天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是平时的3倍,如果单位不合法支付你们加班费,你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