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城乡居民:9月—12月底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
2.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12月31日
3.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
4.大学生:在秋季开学之日起60天内参保缴费的,享受时间为9月1日-8月31日
5.新生儿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从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需从缴清费用之日起等待90日后享受待遇至12月31日
6.未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跟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有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限额。重庆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重庆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城乡居民参保的新生儿:普通门诊定额包干:80元/人年定额包干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在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且按100%比例报销。只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当年未使用的余额才可跨年度结转使用。普通门诊统筹按规定报销,门诊诊察费按有关规定,和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样定额报销。比如,在
一、
二、医院挂普通门诊看病,医保每次分别定额报销5元、7元、10元,个人只需分别自付1元、2元、5元例:李大妈参加了居民医保,她到镇上卫生院看病。挂号时她使用社保卡(医保卡)挂普通号,医保报销5元诊察费,个人只付1元。门诊拿药,医保定额包干支付80元/年;另外,因为她和镇卫生院已签约,医保还能再为她提供门诊统筹报销100元/年(按标准)。提醒:注意到了吗,医保基金为李大妈门诊付的钱,已经接近或超过她缴的全年医保费了哦,更别说还有住院可报销的部分。
2.大学生9月-8月普通门诊定额标准:100元/人/学年,门诊诊察费可按有关规定定额报销。
二、重庆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参保人,按规定比例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不幸罹患大病的,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后享有大病保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