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应该是想将正式员工与类似于之类的分开来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
第
一:只要你们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注意是劳动合同)的话,哪怕只约定了时间一个月,或者你只做了一天就辞职,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也是长期工。
第
二:假如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你就是按照其他员工一样上班的,那么你也是属于上述意义上的长期工。
第
三:假如你和公司签订的是类似于,即以小时计酬的,那么你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假如超过了你可以要求他们与你签订正式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