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抚养遗赠协议纠纷怎么确定被告问题解答如下,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含义遗赠扶养协议是指:是受扶养的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中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遗赠扶养协议的受扶养人一般多是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孤寡老人。在遗赠扶养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承担扶养义务人违反协议不尽扶养义务,受扶养人可以解除合同;受扶养人违反协议解除合同,扶养人可以要求受扶养人赔偿自己已经履行部分扶养义务的相应经济损失。这两种情况下的诉讼解决方式:前者是以承当扶养方为被告提讼,后者是以受扶养人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如果在遗赠扶养协议履行完毕后,涉及到不动产过户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呢关于第三种情况就比较复杂:遗赠扶养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受扶养人已经死亡,且没有其他继承人。在扶养协议中如果涉及到受扶养人的不动产过户的情况下,现实生活中房管局要求公证部门出具该公证书或出具判决书才能予以办理过户。
二、抚养遗赠协议纠纷怎么确定被告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以此,被告应当是受扶养人。现实中受扶养人已经去世并且没有法定继承人。将已经去世的受扶养人作为被告显然不合适,况且扶养人和受扶养人之间并没有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产生纠纷。同时,按照一般合同履行中涉及到不动产过户的,受扶养人依法应当承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附随义务。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是集受扶养人生前和死后生效相结合的协议。在受扶养人去世后,才会发生协议约定的不动产过户的办理程序。受扶养人不可能履行已按合同中的协助办理过户的附随义务。房屋管理部门为了不承担风险,往往要求当事人到诉讼,然后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归属来办理过户手续·的一些协议在签订的时候是彼此统一的,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争议纠纷,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民间签订协议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