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想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首先要确认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身份必须满足三个要件:第
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第
二,户口登记在出嫁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第
三,出嫁后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关权利。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出嫁女在原籍地土地承包期内的土地权利不能被剥夺,具体参考的法条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三十三条、《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等,这些法条对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保护都有一定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去查阅详细了解,也可以致电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