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
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
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保险(Insura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数额为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全部余额。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