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苏州市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存在多个社保个人账户的,可至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手续。所需材料如下: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账户合并后如需转出的,转出程序如下: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具体如何办理转入手续,建议您可咨询东莞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