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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8条规定原文内容?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08-30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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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四)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买卖有价证券、委托理财或借与他人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五)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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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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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后第38天去哪接人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2、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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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拘留第38天放人吗?
被刑事拘留37天的,一般是在第38天的凌晨被释放。刑事拘留的天数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之中有明确的记载,现行法明确规定了释放被拘留者需要下发释放证明,但是没有规定释放被拘留的公民需要通知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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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第38天放人合法吗?
刑事拘留第38天放人是合法的,因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可以在结束之后再放人。若是当时没有犯罪证据的,那就可以放人,如果是有涉嫌案件的,那就可能会被移交到法院。或者申请取保候审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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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武汉刑事律师会见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没有牵涉到任何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事务,我们采取以下收费标准:每起案件的代理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不等;
然而,如果该案件涉及到了财产权益方面的问题,那么每起案件的基础服务费将定位在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之间。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时,我们会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来说,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5%至6%;而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则为4%至5%;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金额达到5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0.5%至1%。
其次,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事务,无论是否涉及财产权益纠纷,我们都将收取如下费用:对于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每起案件的代理费用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是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最后,关于审判阶段的法律事务,我们也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对于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我们将根据不同角色的需要收取不同的费用: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起案件的代理费用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不等;而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起案件的代理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不等;
至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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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第38天放人了是否违法
公安机关的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如果第38天直接释放了当事人,很有可能是因为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7天,一般收到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书以后,就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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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一般几点会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律师在法律程序中的会见权利并未设定确切的时限规定,无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审理环节中,律师均可自由地进行会见活动,并且无需申请批准,会见的次数亦无任何上限限制。
至于时间方面,只需按照看守所的日常作息时间进行安排即可。
同时,对于律师而言,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还能享受到如下待遇:
首先,他们有权直接、单独地与犯罪嫌疑人会面,而无需经过侦查人员的批准或同意,并且侦查人员必须待在场外;
其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以及时间皆不受侦查人员的约束和限制,全然依赖于律师自主决定。鉴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因此在对律师会见的计划安排上反而更具优势;
最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首次会面往往是在警察局内进行,由侦查人员负责安排,会面地点通常为一个独立且封闭的空间,侦查人员不得在场,同时也禁止使用录音或监听设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交流是面对面的,中间没有任何障碍物,也不允许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当律师在看守所等其他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则需由看守所提供相应的场地,其会见条件及要求与起诉后的会见情况基本相同,即需要一间单独的房间,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禁止使用电话,且严禁监听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
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
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会见顺利和安全进行。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并与看守所工作安排和办案机关侦查工作相协调。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律师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助理人员随同辩护律师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办案机关应当核实律师助理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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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会见最新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目前,上海地区律师会见的要求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律师须持有有效且合法的执业证书;
其次,会见前应预先向有关机构进行预约,并备好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律师执业证以及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等);
最后,会见必须在看守所规定的探访时间段内进行。若涉及到敏感案件,则可能还需获得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以上所有规定均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洗钱罪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项罪名侵犯了国家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这一重要的客体;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洗钱罪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掩盖和隐藏涉嫌特定犯罪的相关事实以及利用各种手段设立银行资金账户、进行跨境资产转移等行为来实现的;
再次,洗钱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洗钱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故意为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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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第38天放人了是否违法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刑拘第38天放人了是否违法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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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律师会见监狱服刑罪犯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律师会见监狱中的服刑罪犯这一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具体规定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律师,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并得到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式介绍信,同时还须获得委托人的明确授权委托书;
其次,在通常情况下,律师享有随时与罪犯会面的权利,然而,为了确保会见过程的顺利进行,律师需要提前向监狱方进行预约,并且监狱方面在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基础上,也拥有对会见过程进行必要的安全监控的权力;
再次,在律师与罪犯进行会见的过程中,监狱方面可以派遣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但是他们的存在并不应当影响到律师与罪犯之间的正常交流;
最后,律师与罪犯之间的会见内容属于高度机密信息,未经罪犯本人的同意,任何人都无权对此进行录音或录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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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仅会见需不需要交公函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律师前往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需准备以下必备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5.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等;
6.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完备后,律师才可凭借这些证件办理会见通知,并将会见通知与介绍信提交给看守所,进而实现会面。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讯交流。其他辩护人若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可以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讯交流。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看守所应立即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依据: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第五条
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
(一)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监狱应当留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证明原件。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的,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应当向罪犯本人确认是否建立委托关系。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需要助理随同参加的,律师应当向监狱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助理会见在押罪犯的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者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第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需要翻译人员随同参加的,律师应当提前向监狱提出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其翻译人员身份的证明文件。
监狱应当及时审查并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批准参加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
不批准参加的,应当向律师书面说明理由。
随同律师参加会见的翻译人员,应当持监狱批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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