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效力仅限于双方当事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协议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归属子女的情形并不少见,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偿还,或有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可视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通常而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当事人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并不能清除夫妻双方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对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属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