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贫困户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以及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