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政府主导拆迁一定能杜绝野蛮拆迁吗?如果政府的权力缺乏规范,我看未必。近几年的许多拆迁大案,恰恰就是在政府主导下发生的,如湖南嘉禾拆迁案、甘肃清水拆迁案、福建闽侯拆迁案……
有鉴于此,笔者大胆设想:由被拆 迁人主导拆迁如何?在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的三方博弈中,只有被拆迁人是不折不扣的弱者。让被拆迁人主导拆迁,等于给被拆迁人提供了公平博弈的机会。
当然,如此制度设计肯定会有人疑问:这不是要诞生更多的“钉子户”吗?
事实上,多数老百姓并不反对拆迁,主要还是补偿不到位。一旦让被拆迁人主导拆迁,开发商在拆迁问题上身兼主动和被动两重角色,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至于被拆迁人会不会漫天要价,我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一方面,《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被拆迁人的先天弱势决定了他的主导权力要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在政府的强大仲裁干预下,超出补偿标准的主导权力只能会戛然而止。毕竟,让被拆迁人主导拆迁只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合法利益,在虎视眈眈的开发商面前,原本弱势的被拆迁人是不可能骤然强大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