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09-02 浙江杭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企业的破产需要财产分配来进行债务偿还,同时还有企业内部例如员工工资、社保等的清算。那么当我们的企业面临破产时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的顺序是怎样的。在清算偿还时又有什么规则需要我们注意的呢下面来看一下答案吧。
    一、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破产清算时,股权质押的清偿顺序是属于普通债权一类的,应该在
    第三步进行清偿。
    二、破产清偿顺序公司倒闭股权质押给银行以后,个人财产可以得到赔偿,但是有一个破产赔偿的顺序: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
    第三顺位)。其中,第
    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破产财产变价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破产分配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四)、补充分配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三、按顺序清偿的规则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①、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②、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③、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
    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④、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上面的资料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其实在弄清楚具体的偿还顺序之前,我们还应该多多翻阅破产法规去了解他的偿还规则,这样企业才能更省心省力的处理好善后事宜,也能更好的保障各方面的利益。
    全文
    6 2020-09-02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7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3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88****448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40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27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破产清算顺序
首先是企业中拖欠员工的工资进行结算,以及相对应的保险进行缴纳,此项规定保证了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公司的高层,董监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公司进行分发。之后时企业应当对于所欠的税款进行清缴,这点会有相对应的税务部门进行清算。最后是债权,其企业在破产之前所欠的债务。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其中,第1、2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破产法员工赔偿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面临倒闭之际,其员工将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所谓经济补偿金,即是在雇佣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由雇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的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数额较大的金钱补助。
正是在此种情况下,雇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一次性地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当公司宣告破产时,其员工可望获得以下几类赔偿:
首先,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
其次,公司拖欠劳动者应划入其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法律及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和医疗、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持卡者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且无任何逾期等破坏个人征信之行为,便具备了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的资格。
然而,银行在审理贷款申请过程中,会认真评估借款人的债务比率。
倘若其所负信用卡欠款数额巨大,则极有可能对贷款审核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通常而言,各大银行均要求贷款申请人的总体债务不应高于每月稳定收入的50%。
若由于信用卡欠款造成月度还款压力增大,将有很大概率提升无法获得房贷批准的风险。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破产清算担保债权清偿顺序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清算担保债权清偿顺序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如何进行公司股份退股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公司正式注册设立之后,其股东便无法实现退出股份的目的。
若要实现所谓的"退股"过程,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四种途径:
首先,股东可以选择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只要双方就转让价格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便可顺利完成这一过程;
其次,股东也可以选择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
再者,公司亦有权回购股东手中的股权;
最后,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还可以通过申请解散公司来实现退出股份的目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根据法律股东去世,股权可暂不变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应于协议变更生效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若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变更时,同样也须在变更生效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事宜,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报送新进股东之主体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所存在的自然人股东死亡事项,若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相应的股东资格,则该公司亦需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4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权的顺序: 1、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2、劳动债权3、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实施,其应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针对那些性质较为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类案件的特点是事实清晰明了,且涉及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非常明确,同时争议也较小;
其次,如果当事人双方已经事先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非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同样可以适用该程序。
然而,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则不适合采用简易程序:
首先是在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其次是发回重审的案件;
再次是在共同诉讼中,若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也不能使用简易程序。
此外,还有一些规定必须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等特殊情形;
最后,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某些案件并不适宜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那么也将无法适用该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50000元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侵财案件的立案门槛并非以涉案金额高达五万元为标准。
在刑事领域,关于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故意损毁公共或私人财物,其价值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者;
其次,虽然故意损毁的财物价值尚未达到五千元,但是损毁次数已经超过三次者;
最后,尽管损毁的财物价值并未达到五千元,但是纠集了三名以上人员共同实施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故意损毁的财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对于损毁财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的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此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如果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如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第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第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第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损毁公私财物的;
第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