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追加当事人是扣除审限问题解答如下, 追加当事人,又称“当事人的追加”。是指在诉讼开始后,通知应当参加诉讼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人参加诉讼,使其成为本案当事人。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追加的当事人可能是原告或被告、一人或数人,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人民追加当事人,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发出通知,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通知。被通知追加的人应当按通知参加诉讼。但如被追加的是原告,而他又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可不予追加。被追加的人不出庭进行诉讼的,不影响对案件的审判,所作判决、裁定对其具有约束力。追加当事人后,不终止原来的诉讼,原有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