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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打工是否构成构成劳动关系?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09-04 湖北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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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校学生在外打工并不是1995年公布的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肯定也就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309号文目前仍有法律效力。  此外,在校学生也不是2003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中的劳动者。该规定指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灵活就业的主要方式。在校大学生打工根本不是择业行为,更不是就业行为。同时该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在校大学生不是就业,当然也不可能去办理录用手续,就是去了,行政部门也不可能受理。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也是不予受理的。全日制用工的管理与服务,其中包括档案保管、保险代理、公共职介,这些也都是在校大学生根本不能也不必享受的待遇。如果将在校大学生纳入这一规定进行规范,就会和现行制度发生全面的冲撞。因此在校学生打工在我国只是雇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者,受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全文
    11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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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学生打工一般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在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劳动者的权益要得到保护,就得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以赚取一定费用,此时一般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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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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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学生暑期打工可能会构成劳动关系、也有可能不会。若学生仅是利用暑假到用人单位实习,并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且单位也不需要向职员发放工资的,那么双方建立的是并不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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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回答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所有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犯罪客体,该罪名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对交通运输的安全造成侵害。
众所周知,交通运输与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不特定的众多人群带来生命和财产的威胁。
因此,从本质上看,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再次,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心态通常表现为过失,具体来说,可以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况。
这里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自身的违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持有一定程度的认知,例如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等。
然而,他们却未能预见到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或者虽然已经意识到,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认为可以避免,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最后,犯罪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是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引发了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甚至使得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转账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一个复合并杂的领域,它不仅仅侵犯了公私财务的所有权,更重要的是对他人的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的潜在威胁。
这个特点在本罪和其他相似罪名,例如盗窃罪、诈骗罪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本罪的侵害对象主要是公私财物;
二、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实施方式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受害者被迫交出财物。
其中,威胁是指通过告知受害者将会面临严重的损害来迫使他们处置自己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置财产,那么他们将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承受这些损害。
所谓的要挟方法,通常是指行为人利用受害者的某些弱点或者制造某种借口,使得受害者不得不交付财物,比如揭露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者生活作风腐败等;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任何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从主观层面上看,本罪的实施者必须具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意图。
如果行为人并没有这样的意图,或者他们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例如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者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拖欠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话语,催促债务人尽快还款等,这些情况都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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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架构成轻伤一级怎么赔偿?
如果学生打架构成了一级轻伤的话,那么打人的那一方就需要赔偿受害者所有的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用。打架构成了一级轻伤,实际上是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于学生来说的话,如果是未满16岁将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是超过16岁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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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挂靠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谨规定,以挂靠形式进行的经营活动,唯有在其特定条件下才可能被定性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具体而言,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包括: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第二,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财产权而为之;
第三,犯罪客体则是单位以及客户的合法资金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实施了擅自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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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4岁学生被打死构成什么犯罪?
在四川,14岁的学生被打致死,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具体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构成第一种罪名,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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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构成猥亵罪需要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猥亵罪的确立,必须具备以下各项证据方能确凿无疑地进行判定:
第一类是实物证据,如现场发现的相关物品;
第二类为书面文件,例如官方发布的法令或公告;
第三类则是目击证人的证词;
第四类是受害者本人的陈述;
最后,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大方承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然而,如果仅有被告人口供而无其他任何证据支持,那么就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并施以相应惩罚;
但是,若无被告人口供,但其他证据确凿且充分,同样可以对其进行定罪并施以相应惩罚。
至于盗窃罪的量刑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刑罚裁量,它是指依据刑法的明确规定,在确认了盗窃罪的成立之后,对于犯罪分子是否应当判处刑罚,应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应判处多少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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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后又退回是否构成受贿罪
[律师回复] 解析:
集团对受贿行为将予以严惩。
对于那些在收取相关费用后立即返还的情况,应视为无罪处理;
相反地,若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未经正式程序或以合法方式收受来自第三方的财物,并将这些财产用于为他人提供某项福利或利益的,那么此类行为将被确认为受贿罪行。
另外,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过程中,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通过各种名义如回扣、手续费等形式,私自将这些财产收入囊中的,也将被视为受贿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违规报销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刑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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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期劳动关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实习期不是正式的劳动者,但是实习期的工资标准按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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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民警会构成袭警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公众场合下对民警进行侮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场景来进行详细地分析其违法性。
若已然发生了在民警恪尽职守之时遭受到侮辱的情况,那么这无疑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关于一般性的侮辱行为与侮辱罪之间的区别,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只有当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而对于那些情节轻微的一般侮辱行为,则无需以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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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构成绑架罪的既遂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绑架罪既遂之认定:
首先,需明确其犯罪侵害的客体为何。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绑架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生命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等基本人权。
而在此种犯罪行为中所针对的具体对象,不仅涵盖所有具有生命力的自然人,尤其突出于女性、未成年者和婴儿幼童,实际上,实践中的被害人更多地涉及到妇女、儿童、个体商贩、私营企业主或是大型公司、企业的关键人物。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绑架罪的实施方式主要体现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药物麻醉或其他非法手段来控制他人的行为。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分析,绑架罪的实施主体为普通公民,只要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成为此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绑架罪的实施者必须具有直接的犯罪意图,并且其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勒索他人财产,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要挟。
若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即可判定为绑架罪既遂。
所谓犯罪既遂,即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特定犯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聚众斗殴罪女学生判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学生参与斗殴事件而言,若涉案人员已经成年(即年满18周岁),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款,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若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有期徒刑十年不等的法律制裁。
然而,对于已满16周岁而尚未达到18周岁的青少年学生来说,在涉及到参加群体斗殴案件中的处罚力度将会有所减轻或者从宽处理;
反之,如若所涉人员未满16周岁,则必须督促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教育,对于必要情况下需要的特殊矫治教育应有针对性地提供帮助和支持。
如此清晰明了地为我们展示了学生们因参与斗殴行为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警醒公众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共同努力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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