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会有四到六份:开发商一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税务登记部门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按揭、银行贷款的话,商贷银行和公积金贷款中心也会有一份。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所有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如果买的是期房,且没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管部门和土管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