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及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规则从事财务工作;
2、如财务人员无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也就不应承受作为财务人员的职责;
3、当公司由于各种原由而破产(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破产承受职责,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受相应的职责的;
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动服务)所发生的欠款,通常来说,该经济业务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只是依法进行账务处置,欠款的产生存在多种原由,必须查实后才能界定具体职责人,那么,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真实合法进行了财务处置,如实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也就不需担心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