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其实是能够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多少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无房屋证,不能过户,导致买方给了房款,但却不能获到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无房屋证,导致买方不能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赔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进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后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你在买下时在考虑上述风险的情况下再有针对性的写好合同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这样避免日久出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