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不想当护士长,如何拒绝才不会伤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没钱赔偿,只能按法律规定处罚,不会加重。但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可以从轻处罚。
3、暂时没钱,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判决了,被害人就可以通过终生追讨。
4、提讼后拒绝赔偿的可能会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