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拿到的。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来就是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该享受的工伤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给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你可以在网上查当地省份《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可以看到当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