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用其它手段逼员工辞职劳动法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常用逼员工自己辞职的手段不外乎几种:rr
A、调岗rr
B、调离原工作地区rr
C、减薪rr
D、安排加班,或者增加工作量rr
2、调岗需要有员工本人的同意,如从内勤调整到外勤岗位,或者从行政岗位调整到生产岗位,不经本人同意就调整时违法的。你本人可以不同意,公司如果以此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的。rr
3、调离原工作地区,要看《劳动合同》中原规定的工作地点是什么。而且地域范围不能太广,比如工作地点写个“河北”或者“公司所在地区”等,劳动法是不支持的。rr但是如果不是相距太远,比如从某个区的南面调动到北京,而劳动合同里面也规定了在这个区,那就没办法了。rr
4、减薪,这个是很难办的事情,很扯皮。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允许无故减薪,但是公司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比如你无法完成当前岗位的工作等等,这个需要扯皮了。要看,仲裁怎么认定。rr
5、安排加班,这个好办,给加班费就好说。增加工作量,这个比较难办,比如你原来干的活不多,现在给你增加了一些任务,也算是你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只要不是太离谱就不能算过分。如果把其他员工的工作量加给你,这倒好办,去仲裁就好。rr
6、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如果公司给你签订“调岗通知书”之类的,先不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