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不能提出住房公积金。只有购买、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具体提取条件和提取办法;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如果是非本地户口,且不在本地继续就业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建造房屋或者退休等法定情形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请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