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其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属于保外就医疾病的范围。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2014年12月1日施行):十
四、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