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 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失业金领取流程:
1、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失业证明书》,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填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
2、失业人员办妥上述申请手续后,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填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失业后在初次领取失业金后,之前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清零。再次就业并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如果又失业了,是可以按照新缴费年限确定领取失业金的。不过每次领取条件都需要是非本人意愿失业的,主动辞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是按月发放的,如果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再次就业,没有领取完的部分,将计入你的失业金帐户,在下一次失业后可以进行累计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