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20]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二、公积金支取程序
1.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2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手续审核(康乐路东段农业银行一楼)3前往示范区会计中心换开支票(会展中心421室)
4.携带支票前往指定银行取款
三、公积金支取时间公积金中心每周
二、周四两天集中办理支取手续(每月26日—次月3日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