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经营者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的处罚依据:
1、行政处罚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刑事责任《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拓展资料咱们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没有烟草证不能卖烟。法律依据如下:
1、《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2、《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一款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部门行政规章)
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解读:上述的法律法规中有很多带有命令性的词语,如“必须”、“应当”等,就是强调一个结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业务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先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开展相应的经营业务。未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行为,将构成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烟草专卖局有权依法查处。重点是,一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必定会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力度相当大。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卷烟数量较大,在二十万支以上的;非法经营的数额、数量达不到前两条,但是因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又被查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而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