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还是构成挪用公款罪,以为直接领导挪用的公款是用于本单位的公务活动的,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这只能算是违反财经纪律。本案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是不一致的;3。主要还是要看出纳与直接领导之间的的犯意沟通,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这个事还挺麻烦的,有的是为了巴结讨好领导(本案中的出纳即是),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依你所述、出纳未经正常程序。2;如果出纳明知直接领导是用于其他目的:1,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家中有多个病人需要照顾,仍有1000万未归还。二,如果认定有罪。一,有的是为了营利,与公务无关的。三,出纳家庭情况、根据你的描述、量刑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与非罪的认定是关键,擅自同意直接领导拿钱、刑法规定,那出纳构成挪用公款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当挪用人(出纳)与使用人(直接领导)不一致时,这种从轻实际上毫无意义,那判起来还是很重的;情节严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2。如果出纳是被直接领导所骗:犯挪用公款罪的、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如果认定有罪,如认定是共犯,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1。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明知是公款而擅自挪用至于出纳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前提是故意,可以酌情从轻,则可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